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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观内容的分析——兼论“应知”的刑法学意又
作者姓名:朱字晖  朱小川  吴允锋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朱宇晖,朱小川),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院(吴允锋)
摘    要: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为修订后的97刑法新增加的一个犯罪,我国理论界近年来对这一犯罪研究的文章也颇多,经过大家的共同探索,关于该罪的构成要件各方面已基本达成一致看法,但是对于该罪的犯罪主观方面究竟是故意还是故意过失均可的问题上,至今仍颇有争议且未得到妥当解决。本文拟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进行研析,以期能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一些思路。一、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观内容的分歧意见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方式…

关 键 词:侵犯商业秘密罪 “应知” 刑法学 行为方式 谦抑性原则 故意犯罪 过失行为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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