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消费品抵债、易物会计处理的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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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立成 杨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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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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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摘要】对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允价值模式)中使用应税消费品抵偿债务、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业务,王见行会计准则将换出应税消费品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日常业务损益来处理。本文认为用应税消费品抵债、易物应当作为企业的非日常业务处理,对于换出应税消费品的公允价值可以采用类似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计税依据的确定方法,即采用加权平均价格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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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税消费品 日常业务 非日常业务 加权平均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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