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问题解答之七(057~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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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安,蔡雪晴.’2012问题解答之七(057~066)[J].财会月刊,2012(19):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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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安 蔡雪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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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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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057.企业将装修后的一处房产转让,与购买方签订两份合同,分别收取转让房屋的价款和装修费,装修费部分是否可按"建筑业——装饰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不动产兼装修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3号)的规定,纳税人将销售房屋的行为分解成销售房屋与装修房屋两项,分别签订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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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动产 问题解答 营业税 纳税人 进项税额 账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应税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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