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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可投资地方债和无担保债
摘    要:据悉.地方债和包括中期票据在内的无担保债将成为保险资金新投资标的。 其中.投资无担保债的比例为不超过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5%。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保险机构不得投资无担保债券:连续2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50%以下的,不得增持无担保债券。

关 键 词:保险机构  地方债  担保  投资  偿付能力充足率  保险资金  总资产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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