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瑕疵导致拒绝受领的制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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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恩铭,涂亦楠.商品房质量瑕疵导致拒绝受领的制度分析[J].中国房地产,2023(3):4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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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恩铭 涂亦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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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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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购房者可否因商品房质量瑕疵拒绝受领房屋。拒绝受领后,开发商应当尽到何种义务救济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上述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裁量和认定。这造成了购房者的困惑,也间接导致开发商怠于履行义务。对此,选取《民法典》颁布后的218份相关裁判文书,对拒绝受领房屋制度进行了学理和实务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我国应当明确拒绝受领的法律性质和行使的法律依据;对行使条件进行客观规定,便于法官准确把握,适度扩大制度的适用范围;也应适度放宽适用违约金等救济措施,以此来敦促开发商交付质量合格的房屋,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弥补购房者的客观损失,平衡购房者与开发商的利益,实现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转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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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品房质量瑕疵 拒绝受领 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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