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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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文艳.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3(32):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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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文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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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指行政诉讼被告即行政机关或组织依法律规定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举证责任的性质、举证责任的分配也在发展和变化中。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根据行政诉讼的特点,突破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制度的举证责任模式,确定了行政诉讼特有的举证模式,即“被告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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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被告 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制度 具体行政行为 证据制度 行政诉讼法 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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