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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过渡性优惠政策已经明确
作者单位:财政厅法制税政处
摘    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和《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以下简称过渡优惠政策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贯彻落实意见: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法  优惠政策  过渡性  高新技术企业  上海浦东新区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优惠  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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