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来,土炼油活动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弹,一些违法分子将土炼油设备转移到运离交通要道的偏僻地区,如废弃的矿区、厂房、果园等,继续土法炼制劣质油品,呈现分散、隐蔽和流动作案的特点,一些基层干部和不明真相的落后地区群众也参与了土炼油的运输和生产,出现了“打击一处,反弹一处”的现象,增加了打击取缔工作的困难。 为从根本上解决土炼油反弹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等有关规定,总局制订了《打击取缔土炼油活动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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