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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商业银行县级支行信贷权限改革建议
引用本文:张如兴.当前商业银行县级支行信贷权限改革建议[J].上海金融,2001(12):57-57.
作者姓名:张如兴
摘    要:当前各商业银行县级支持在新增贷款、存量贷款、银行承兑、票据贴现、企业授信等方面的审批权限以及信贷规模、信贷责任制都是上级行通过正式文件或转授权书等形式下发。工行实行企业分类管理,把企业划分成五类,即重点支持类、适度支持类、控制类、退出类、清收类,对重点支持类企业有一定的新增贷款和存量贷款转贷审批权,其他类型无企业无贷款审批权。农行对客户进行四级分类授信,即优良类、一般类、限制类、淘汰类,所有新增贷款均报市分行审批,存量贷款在企业授信额度内有一定数额的审批权。中行对新贷款企业贷款不论金额大小都报市分行审批,对老贷款企业有新增代款或存量贷款在授信额度内有400万元的审批权。建行对新增贷款和存量贷款均无审批权。交行除对客户首笔贷款须报市分行审批外,有增量,存量贷款单笔300万元(授信额度内)的审批权。各行的信贷规模都按月、或按季、按年下达,并与新增存款计划的一定比例挂钩。各行对非全额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掌握较严,除农行和中行在授信额度内有100万元的审批权以外,其他行都没有审批权。商业银行现行的信贷管理形式强化了统一管理和内部控制,突出了支持重点。在防范信贷风险和保证重点企业资金需求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关 键 词:商业银行  县级支行  信贷权限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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