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促进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方面〈br〉 1.目前我市城乡养老保障执行的政策〈br〉 2010年1月,我市全面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档次设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0个固定档次,由参保居民自主选择;2011年7月,我市又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档次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除缴费档次高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在制度模式、养老金计发方法、财政补助形式等方面两者完全相同;2012年1月,我市统一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档次设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0个固定档次;2013年1月,根据上级部署,我市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实行一体化经办管理,统称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6万人,缴费人数13.4万人,有12万居民享受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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