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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费用不应并入征收所得税
引用本文:鲍崇军.价外费用不应并入征收所得税[J].税收征纳,2006(6):18-19.
作者姓名:鲍崇军
摘    要:东联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以下称甲企业),主要生产货架产品。其产品需要安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反映亏损100万元:东联物流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称乙企业),主营运输、货架产品的安装.尚未进入获利年度。是甲企业的关联企业。2005年6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两企业进行2004年度所得税汇缴复查时发现:甲企业销售货架.由乙企业负责安装.货款及安装费统一由甲企业向购货方收取.

关 键 词:所得税汇缴  价外费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内资企业  国税局稽查局  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  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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