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是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中的重点指标,该项指标涉及内容广泛且计算较为复杂。指标内容是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和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在日常统计中,有些企业直接用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投资完成额填报,这种方法正确吗?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予以分析说明。典型案例回顾2012年5月,顺义区统计局对某房地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单位上报的2011年1~12月《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中1~12月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相差18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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