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务工作业务知识系列讲座 第七讲:行政拨缴经费收入管理与核算(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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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秀宏.工会财务工作业务知识系列讲座 第七讲:行政拨缴经费收入管理与核算(二)[J].中国工会财会,2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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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秀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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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总工会财务部 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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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行政拨缴工会经费的计提范围与标准《工会法》第42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这就是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行政方面,包括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合资、合营、独资、民营、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和中介公司、事务所、劳动力市场等,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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