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议发挥国合商业的主渠道作用
引用本文:邢日祥.浅议发挥国合商业的主渠道作用[J].经济纵横,1990(10):18-19.
作者姓名:邢日祥
摘    要:<正> 一、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当前不利于国合商业发挥主渠道作用的主要表现是: (一)大型批发企业经营环境恶化。据对四川省21个地、市、州2800多家全民、集体、个体商业调查,完全从事零售的企业只241户,占总数的8.5%,从事批零兼营的2579户,占总数的91.5%。在1204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有批发业务的1169户,占总数的97.1%;集体所有制企业1019户,有批发业务的673户,占总数的66.1%;个体企业41户,有批发业务的18户,占总数的20%左右。如此过多的批发企业,造成多环节商品流通,导致资金占用多、周转慢;促使物价居高不下,购买力不旺;尤其给“官倒”和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大型批发企业保障供给能力弱。以棉花供应为例,我国目前约有7000个纺织企业,主要分布在不产棉或产棉很少的地区,历来靠国家

关 键 词:国营商业  流通渠道  合作商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