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司与市工商局开展共建守法经营单位联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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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晓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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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徐州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与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共建守法经营单位联谊活动取得良好成果,在全行业是一大创举。此举是为了正确处理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使被管理者和管理者更加真诚的合作。工商行政管理局既依法监督管理。又依法支持企业开放搞活。企业既要依法积极搞好经营,又支持和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徐州市公司与市工商局共同协商,双方同意开展共建守法经营单位联谊活动。双方签订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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