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定情形顺延满十年应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
引用本文: | 王伟伟,陆桑榆.因法定情形顺延满十年应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J].中国社会保障,2013(9):59-59. |
| |
作者姓名: | 王伟伟 陆桑榆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人事仲裁院 |
| |
摘 要: | 案例李某于2001年5月进入A企业工作,双方于2.008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11月,李某突发重病住院治疗。2011年4月,李某康复出院。因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10年12月51日到期,故李某要求与A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A企业拒签,双方由此发生劳动争议。李某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
关 键 词: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工作 仲裁申请 2001年 劳动争议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