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口前移,用公证手段“定分止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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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周莹.关口前移,用公证手段“定分止争”[J].船舶经济贸易,2013(4):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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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周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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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政策与法律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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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较为科学、完整且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证制度。公证作为社会纠纷解决的前置制度,既是违法因素的“过滤器”,也是民事秩序的“监控器”。承担着间接管理和监督的职责。若公证机构能发展航运公征服务,则有望填补目前与航运、与海商海事相关的公证空白,助稚航运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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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制度 关口前移 定分止争 航运业 中国特色 前置制度 纠纷解决 违法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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