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全国各地一些市、县级工会为了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采取了委托当地税务部门代收的办法,这是一个新的举措。目前,对其利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是因为任何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有一个过程,都需要进行摸索和试点,它是否具有持续延伸的潜在力,要靠实践检验来证实。为了做好委托代收经费的试点,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好工作。一是要增强法律的影响及约束力。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是借助外力,进一步落实《工会法》有关规定的一种手段,不是工会经费所有权的转移,不能因此而弱化工会组织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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