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热线问答集萃(总第14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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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鸣 程宁 张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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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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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关税及统计如果未在期限内缴纳进出口货物税款的,海关会怎样处理?根据《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1号)第二中规定,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依法缴纳税款;采用汇总征税模式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或次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依法缴纳税款。未在上述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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