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严防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新债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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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玉中.安陆市严防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新债发生[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2(8):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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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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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安陆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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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设项目,由市政府通盘考虑,确需建设的项目,也须按规定程序报批,由政府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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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教育债务 安陆市 保障范围 市政府 机制改革 公共财政 教育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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