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内蒙古乡镇财政建设发展历程内蒙古乡镇财政是从1984年起,按照国家“一级政权,一级财政”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来的,当时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征收农牧业税费,管理乡村机构公用经费和干部职工工资,曾为保障乡镇财政收入、维持乡村政权运转、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农村牧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自治区的乡镇财政获得了迅速发展.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自2000年起,在全区推行了“零户统管”核算制度,将各旗县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各站所)的银行账户全部取消,建立了规范的乡级会计核算中心,健全了机制.加大了财政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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