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枣阳市城乡低保监管实行“四制”促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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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界友.湖北省枣阳市城乡低保监管实行“四制”促规范[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2(10):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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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界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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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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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彻底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等问题,今年以来,湖北省枣阳市注重加强对村(社区)主任、低保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申报城乡低保救济的监管,实行“四制”促城乡低保工作走向规范化。到目前,该市民政、监察、财政和纠风部门全程参与专项检查.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资格674户1290人,月停发低保金12.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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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低保工作 枣阳市 湖北省 城乡 监管 专项检查 全程参与 近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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