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治信用缺失 构建信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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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梅芳,隋毅.矫治信用缺失 构建信用社会[J].商业时代,2003(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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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梅芳 隋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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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全国政协研究室 2. 青岛市崂山区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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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 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证。但目前在我国,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生命线的观念比较淡薄,市场经济活动中信用秩序混乱问题日益突出,不诚实的事实大量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合同不能履行、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等现象蔓延。一些市场主体低劣的信用状况和脆弱的信用关系已造成社会性的信用危机,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此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希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的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本文在分析产生社会性信用危机原因的基础上,探索一些解决的方法。 确立清晰的产权制度 产权是信用制度的基础,清晰的产权是人们追求长期利益的动力。我国传统的产权制度是信用混乱的因素,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被组织成为一个全国范围的单一企业,政府是经济中唯一的产权主体,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却不是一个独立的产权主体,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也就表现政府的信用,企业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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