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贷款制后“基建借款”何时冲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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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克金.实行贷款制后“基建借款”何时冲销[J].上海会计,1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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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克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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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拨款制时,建设单位向国家取得的拨款,都可以在建设核定年度财务决算后,逐年将交付使用财产和应核销基建支出同基建拨款冲销,逐年作了支出效果的交待。等到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建设单位只要编好竣工决算,就可以销号。可是,实行贷款制后,建设单位实现的交付使用财产等按规定是转作“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要等生产单位还款,这个科目才能与“基建借款”科目冲销。这样一来,一个建设项目建成后,即使办好竣工决算,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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