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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提供公共物品方式之一的《社区再投资法》(上)
引用本文:Lawrence B.Lindsey,孙天琦.作为提供公共物品方式之一的《社区再投资法》(上)[J].西安金融,2010(12).
作者姓名:Lawrence B.Lindsey  孙天琦
作者单位:Lindsey集团;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金融研究处;
摘    要:一、《社区再投资法》已经被证明是银行监管改革的一次特殊试验20世纪90年代大部分时间里,作为联储负责消费者监管和社区事务监管的官员,我很乐意回顾我和我的好朋友,货币监理署的Gene Ludwig一起设计目前《社区再投资法》监管框架的经历。

关 键 词:商业银行  监管框架  再投资  社区组织  存款保险  公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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