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一保两制”为改制分流探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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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理智,崔希海.上杭:“一保两制”为改制分流探路[J].中国社会保障,2008(1):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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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理智 崔希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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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福建省上杭县劳动保障局“一保两制”开花结果,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险人数11227人,其中执行机关事业制度10838人,执行企业制度389人。该县2005年出台《上杭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决定实行“一保两制”,即原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原参保干部职工可以选择继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可以改为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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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杭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改制分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企业制度 事业单位改制 养老保险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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