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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摘    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关 键 词: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  会议通  仲裁法  当事人合法权益  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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