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治理能力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的实现。章程作为企业的根本大法,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加强章程管理,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国有企业运作,另一方面为国资监管机构实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提供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公司法》的逐年修改,对公司章程中强制性与任意性规范趋于合理界定,给公司更大的自治空间,公司自治为公司按照市场规律运行,激发市场蕴藏活力提供了保障。随着新一轮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从管企业变为管资本,将监管要求转化为股东意志,发挥公司章程在国有独资公司治理中的效用,是必然趋势,也是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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