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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梦特娇”赔偿50万
作者姓名:王小莉
摘    要:2006年4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驰名商标权利案:“梦特娇”商标持有人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诉佛山一家陶瓷企业擅自将“梦特娇”商标用在瓷砖等产品上,侵犯了该驰名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案。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与原告“梦特娇”和“MONTAGUT”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转移通用网址:赔偿原告损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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