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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作者姓名:肖佳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武圣东里41楼3门403号,100021
摘    要: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原条例系2003年3月11日以国务院第373号令发布,计91条,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条例增至103条,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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