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石油法》经济观的选择和确立 |
| |
引用本文: | 肖国兴,肖乾刚.论中国《石油法》经济观的选择和确立[J].国际石油经济,1996,4(1):42-46. |
| |
作者姓名: | 肖国兴 肖乾刚 |
| |
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中心
(肖国兴),郑州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中心(肖乾刚) |
| |
摘 要: | 《石油法》经济观的选择和确立是中国《石油法》立法研究的核心问题。作为法律经济分析理论和观念的《石油法》经济观是《石油法》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的集中表现,是《石油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石油法律制度安排和创新的理论根据,是石油立法研究方法的选择依据。因此,不是任何法律经济分析的理论和观念都能成为《石油法》经济观。中国《石油法》经济观是由石油持续发展观、石油市场供给观、石油政府规制观和石油技术创新观构成的,这四者分别揭示了《石油法》的目的、途径、手段和条件,又共同成为保证《石油法》及其制度科学、公正、可操作、绩效大于成本和能有效实施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体系。
|
关 键 词: | 中国 石油法 经济理论 石油工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