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出租生产线引发的涉税争议
作者姓名:刘晓伟
摘    要: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5月购入了一条产品生产线,生产线含税总价值为1170万元,该企业在当年抵扣了生产线的进项税170万元,企业根据财务制度按直线法10年计算折旧。2011年6月,因为企业发展方向发生变化,准备将该条生产线出租给另一家企业,出租年限为3年,每年收租金110万元,3年后收回自用。在税务处理上,企业按规定将租金收入

关 键 词:增值税转型  生产线  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净值  应税项目  工业企业  出租  一般纳税人  抵扣  扣税凭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