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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
摘    要:(2012年3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1号) 为统一政策,公平税负,现将部分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公告如下: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玉米胚芽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初级农产品的范围,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免税饲料的范围,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玉米深加工  产品增值税  税率  公告  初级农产品  饲料产品  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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