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科研单位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探讨
引用本文:李剑非.科研单位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探讨[J].工业技术经济,1988(2).
作者姓名:李剑非
摘    要:长期以来,科研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一样,一直执行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金来源是预算拨款。对于购进的固定资产的核算是固定资产增加,相应的固定资产基金增加。对于调出的、报废的固定资产则相应减少,而不提折旧。目前,随着科技经济体制的改革,改变了拨款方式,将制定出适应科研单位经济核算新特点的会计制度。增设“折旧”等新会计科目。对科研单位的经济管理将采取企业经营方式,因此,提取设备折旧费来补偿固定资产更新资金势在必行。如何对科研单位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现众说不一,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愿就科研单位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同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