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法知识讲座(之二)第二讲 监管主体法:对金融监管主体的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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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通午.金融监管法知识讲座(之二)第二讲 监管主体法:对金融监管主体的定位[J].金融与市场,2001(2):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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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通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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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刘通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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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监管主体,亦称金融监管当局或金融监管机关,是指依法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政府或准政府机构.从国际范围来看,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单一监管模式,即只设一个监管机构,负责所有金融监管工作;二是多头监管模式,由财政部、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在不同的权限范围内负责对不同对象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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