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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经济法规 管理“三资”企业
引用本文:黄仁山.运用经济法规 管理“三资”企业[J].福建金融,1987(5).
作者姓名:黄仁山
作者单位:厦门市农行
摘    要:<正>一、用法律手段管理“三资”企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近年来随着特区经济建设的发展,“三资”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实体,在特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目前厦门特区已经开业的“三资”企业近140家,其实现的产值占厦门市工业总产值的18.5%左右.因此,如何做到既能大力支持“三资”企业发展生产和扩大商品流通,促进特区经济向“外向型”转化,又能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这是当前银行工作中的一个新课题.本人认为,银行运用法律化的经济手段来管理“三资”企业,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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