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实践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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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庆年,王金.国内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实践与启示[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3(9):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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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庆年 王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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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呼和浩特01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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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一)美国模式。2011年7月,美国出台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根据该法案,美联储下设了相对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CFPB),对提供信用卡、抵押贷款和其他贷款等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督,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主要职能包括:①金融消费者教育。在每年4月的“金融扫盲月”中,一般各联储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对民众进行金融教育,提高国民的金融理财知识水平。CFPB主要通过设立专门内设机构、设立消费者咨询免费电话、网站提供基础金融知识、增强与消费者的互动等四种方式,加强对消费者金融教育。②制订或修订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规。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7个联邦监管机构将相关权限移交至CFPB,由其负责制定与联邦消费者金融法律有关的条例、指令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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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机构 保护工作 消费权益 国内外 消费者保护 实践 美国模式 抵押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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