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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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标异议复审是指异议当事人对商标局所作出的异议裁定不服 ,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的复审。商标法规定 ,自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对商标局所作出的异议裁定不服的 ,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定。当事人提交异议裁定复审时 ,需提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 ,异议裁定复审的证据及有关材料 ,并缴纳有关评审费用。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必须在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十五日内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同时抄送核转机关。商标评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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