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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高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
作者姓名:本刊记者
摘    要:8月16日,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安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发出通知,确定提高我省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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