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降低农业技术设备的进口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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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书岭.哈降低农业技术设备的进口关税[J].中亚信息,2008(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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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书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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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2008年2月8日生效的哈萨克斯坦政府《关于关税税率及外经活动商品名录的命令》,哈取消或大幅降低了某些种类的农业技术设备的进口关税。根据该命令,取消了连续播种机、宽幅中耕机、装载机、拖车、收割机的进口关税,将履带式拖拉机的进口关税税率从15%降为5%。该规定仅适用于非独联体成员国所产的农业技术设备,对关税同盟(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成员国产的农业技术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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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进口关税 技术设备 农业 哈萨克斯坦 履带式拖拉机 白俄罗斯 播种机 中耕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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