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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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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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保护参加培训人员的利益,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管理,经研究,上海市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一律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原则进行:凡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区、县属单位由区、县财政局负责。考试用书也由市资格考试办公室按以上原则发行。凡属区、县管辖的单位,市级有关业务部门不按系统拉条培训,以利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主管局(区、县)有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培训,但必须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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