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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推行两税法改革的财政前提——一代宗时期财政改革与整顿述评
引用本文:陈明光.唐朝推行两税法改革的财政前提——一代宗时期财政改革与整顿述评[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2).
作者姓名:陈明光
摘    要:唐朝于德宗建中元年(780)在全国推行以“唯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取代“以丁身为本”的租庸调制的税制改革,并同时进行财政体制的改革,即通过确定两税三分制而建立起中央财政与使、州二级地方财政“划分收支、定额管理”的国家预算管理新体制。这无疑是有唐一代乃至整个中国封建社会财政史中的一场重大历史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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