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推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 |
引用本文: | 张宏.尽快推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J].中国改革,2007(5):26-27. |
| |
作者姓名: | 张宏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研究部 |
| |
摘 要: | 2006年9月,国务院批复了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就是要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落实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合理调整资源税费政策,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试点改革首先选择了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贵州和陕西8个煤炭主产省(区),这些省(区)原煤产量接近全国煤炭总产量的80%。
|
关 键 词: |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煤炭资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改革试点 有偿取得制度 国土资源部 可持续利用 制度改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