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在1979、1980连续两年出现了二位数的大赤字,震动了全国。财政理论界对此作了分析研究,结论是预算赤字有害,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执行赤字预算政策,要尽快地消灭赤字,并力求今后不再发生赤字。我在当时也发表了这类文章。但是,1980年以后的实践是连年存在赤字;而经济形势之好又是建国以来少有的。这是什么问题呢?是理论错了,还是实践的实质性问题尚未反映出来?对此,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探讨。一、关于预算赤字的概念问题我国财政学界对预算赤字概念的概括是有分岐的,财政部门计算预算赤字的口径和有的理论概括也不一致。这种理论和实践的现状,要求预算赤字问题的研究者首先阐明自己的预算赤字概念观,以便读者按照不同的概念去评判理论是非。否则,由于概念含混不清,逻辑推理就不可能严密、深刻,读者就难以评判理论是非,就起不到总结经验,指导实践的作用。我国财政学界对预算赤字概念有以下三种理论概括: 预算赤字是预算年度中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部分。由于这种差额在会计上要用红字书写,所以叫预算赤字。预算赤字是预算支出超过了正常的预算收入,用借债或者发行货币的办法弥补的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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