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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标的物工程分类命名的探讨
作者姓名:张全军
作者单位: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
摘    要:目前,在招标工作中,对标的物属性的分类通常是按工程、货物和服务来命名的,一些法律、法规、文件中也是这样分类命名的,如《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货物和服务的概念相对明确,货物一般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它具有品种多样性、可移动性、非现场加工等属性,有性能指标、批量生产等特点,往往是在工厂加工完成后运输到工程现场或需要的地点。

关 键 词:工程现场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招标工作  标的物  分类  《政府采购法》  征求意见稿  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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