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财政、金融
工业经济
交通运输经济
经济计划与管理
经济学
旅游经济
贸易经济
农业经济
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学报及综合类
邮电经济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论商事合同中“意思”与“表示”的差异
引用本文:
施扬.论商事合同中“意思”与“表示”的差异[J].商场现代化,2007(11X):288-289.
作者姓名:
施扬
摘 要:
"表示意思"与"真实意思"是两个不同的术语和含义。关于解释合同的问题,历来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是以"意思"为主的准则,被称为"意思说"。另一种是只看表示,被称为"表示说"。笔者认为我国法律对合同的解释,应该是以"表示说"为主的准则。
关 键 词:
意思
表示
准则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