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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基层组织该不该介入物业管理活动?
作者姓名:
雷斌
作者单位:
广东省人大法工委
摘 要:
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通过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协助和配合.该条规定在修订过程中,曾引起社会各界热议,下面,笔者就结合条例的修订,就该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粗浅认识.
关 键 词:
物业管理
基层组织
村民委员会
行政主管部门
管理条例
人民政府
人大常委会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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