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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违反廉政合同,投标人禁入交通建设市场
摘    要:日前,山东省交通厅制定并实施了《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对违反《廉政合同》的从业单位和个人,视情节降低其信用等级,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进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并将潜在投标人有无违反《廉政合同》行为作为具有投标资格的强制性信用条件。

关 键 词:《廉政合同》  工程建设市场  交通厅  投标人  山东省  违反  信用等级  信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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