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领域现行重新招标制度并不完美 |
| |
作者姓名: | 李承蔚 |
| |
作者单位: | 1.上海市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2.哈尔滨仲裁委;3.致公党云南省委青年工作委员会;4.云南省社会组织评估专家人才库;5.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在招标投标法规范体系中,重新招标制度举足轻重,在众多制度中尤为关键,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或影响。一、有关重新招标的主要规定(一)《招标投标法》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2.《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必须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
关 键 词: | 重新招标 招标人 投标人 《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 招标项目 规范体系 招投标领域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