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最佳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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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羡梅,张永春.论城市最佳规模[J].城市问题,19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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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羡梅 张永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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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市社科所
(雷羡梅),西安市社科所(张永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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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城市最佳规模的问题,不仅古老,而且众说纷纭.比如,早在1922年法国的戈比依就设计出了300万人口的"理想城市";1949年英国的勃连朗提出1-2万人的城市设想;1977年英国的布森提出了3万人口的城镇规模可以成为"人的尺度"的自然规模.他还提出,当城市人口达到25万左右时,人们开始享受大城市的好处,接近100万人口的城市能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最后他还提出,不考虑经济因素的"自然规模"以不超过5万人为最佳,但从经济及其它因素考虑,一个新兴的独立城市的最佳规模应为20-200万人,并以80-120万人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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